2008奥运标志在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登记
美术作品“中国印-舞动的北京”,在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完成著作权登记。 2003年9月12日北京奥组委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会徽:“中国印-舞动的北京”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进行著作权登记。
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向北京奥组委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书,该证书证明北京奥组委合法拥有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的著作权。通过登记,进一步确认了北京奥运徽标的版权归属,有利于唤起民众对奥运徽记的尊重,同时也将对全民的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起到推动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