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版权局决定,自2001年3月1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石宗源局长签发的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”。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局长于友先过去签发的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”依然有效。 特此公告
国家版权局 2001年2月26日